例行賽打完、附加賽也塵埃落定後,東西區各8隊、總共16隊會晉級NBA季後賽。而NBA的季後賽規則就相對簡單,是很多美式運動體系季後賽常見的規則,由最高種子序的隊伍出戰最低種子序的隊伍,次高的出戰次低的…等等,以此類推,排出來的對戰表如下。
對戰表怎麼排:1v8、2v7、3v6、4v5
季後賽對戰表遵循一個固定公式:東西區各自依例行賽戰績排出1到8種子,第一輪對戰組合是:
- 1號種子 vs 8號種子
- 2號種子 vs 7號種子
- 3號種子 vs 6號種子
- 4號種子 vs 5號種子
每一輪都是七戰四勝制,先拿下4勝的球隊晉級下一輪。
對戰表排定後不會重新排序
雖然常看的球迷大多不會有這疑問,但我確實碰過一些比較少看運動賽事的女性朋友有問過我:那每一輪打完後會再依照戰績重新排序嗎?答案是不會,從第一輪的對戰組合排定後後續的晉級路線與對手就固定了。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時候我們會說某些隊伍可能有意識地在控制自己的排名,就是因為他們想確保晉級的路上可以碰上比較有把握的對手。例如今天已經確定排名第六的隊伍,但這支隊伍會落到第六是因為頭號球星在賽季初大量缺陣,可球星回來後在賽季末的狀況非常好,那麼原本排名第三的球隊就反而可能會希望自己的排名掉到第四名,這樣就可以確保在分區冠軍賽之前不會碰上排名第六的隊伍。而一、二號種子的競爭也可能因此變得更加激烈,因為排名第二的可能第二輪就要打排名第六的球隊。
東西區冠軍最後在NBA總冠軍賽相遇,同樣是七戰四勝制。
曾經有過「分區冠軍保障至少第4種子」的規則——後來被取消了
而有一個比較少人知道,關於季後賽排名的相關規定是2006年,NBA一度規定分區冠軍無論戰績如何,種子排序都不會低於第4——用意是保障分區榮譽。但這條規則多次鬧出爭議:曾出現戰績明顯較差的分區冠軍,種子排序反而高於戰績更好、但恰好分區競爭激烈的球隊(例如2006年紐澤西籃網以49勝33負拿下大西洋組冠軍、坐上第3種子,戰績更好的克里夫蘭騎士以50勝32負卻只排第4)。在超極端的狀況下,甚至可能有某個分區所有隊伍戰績都不應該進入季後賽,但卻因為這條規則而被保送進季後賽,甚至還是前四種子,這在整體的觀賞性上會是個災難。因此聯盟最終在2015-16球季後正式取消這條保障規則,改回單純依戰績排序。
為什麼要用固定對戰表,不重新排序
固定對戰表的邏輯,是讓整個晉級路徑在第一輪就完全透明——每支球隊從進入季後賽那一刻起,就知道自己理論上要一路過關斬將面對誰,球隊排兵佈陣、球迷規劃行程都有明確依據。如果每輪打完都要重新排序,賽程安排、主場優勢分配都會變得複雜許多。